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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借改制侵吞国资645万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7日09: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宝琨) 趁国企改制之机,采取虚构事实,骗取有关部门核销、隐匿土地、房产等手段,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达645万余元。近日,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以贪污罪判处哈尔滨市轻质保温材料厂原厂长房彦生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一审判决。 

 检察机关侦查证实,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间,房彦生故意隐瞒出让给武警哈尔滨某部的土地,以出让后的土地面积作为净资产,向哈尔滨市国土局申请评估核算,使其故意隐匿、核销的企业房产24项共计建筑面积4783余平方米未进入评估,并按照有关政策改制后,企业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据此,房彦生贪污两项国有资产总价值达645万余元。2008年9月,房彦生将贪污赃款所投资收益转至改制后其个人控股的哈尔滨市轻质保温材料厂。 

 2009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将房彦生抓获,将其贪污赃款及投资收益款1600万元没收并上缴国库。 

 2010年11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房彦生有期徒刑十五年后,房彦生不服,提出上诉。审理后,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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